希腊葡萄酒的分类

    种植葡萄的欧洲国家都依据葡萄酒的出处(指定原产地)对葡萄酒进行分类。20世纪,许多欧洲国家采用这套分类体系,完善各自的葡萄酒立法,如今这种分类法已经十分普遍,为欧盟所采纳并进一步发展。自1971年以来,希腊在这样的框架下开展葡萄酒分类的立法,并不断发展扩大其适用范围。1981年(希腊加入东欧),希腊葡萄酒的立法与东欧监管框架接轨。希腊葡萄酒立法中的2个广义类别: · “指定原产地保护葡萄酒”(VQPRD),包括所有AOQS和AOC葡萄酒,前者贴有“指定原产地-优质”标志,后者贴有“受控原产地”标志(希腊PDO葡萄酒)。 · “佐餐酒”,包括所有的“地区(当地)葡萄酒”——希腊PGI葡萄酒、“传统工艺”葡萄酒和普通佐餐酒